我市对主城区经营性土地管理体制作出重大改革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土地经营管理,完善土地经营运行机制,我市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土地经营管理意见,对主城区经营性土地的管理体制作出重大改革。
完善土地决策机制。成立市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主城区土地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规范土地收储经营管理。主城区范围内(不含工业用地)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负责收储。主城区范围外的土地,除市政府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及道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土地外,由各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负责收储。建立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分配机制,主城区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入划分为市级固定收入、市区共享收入和区级固定收入。市区共享收入分成比例分别为4:6、3:7。
此次改革把主城区的土地管理责任下移到区,市级按土地出让总收入来参与分享,不再参与审核拆迁成本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赋予了区级更多的财权和责任,调动区级控制拆迁成本的积极性,同时市级财政收入也得到了比较好的保障。(通讯员王炜 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