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德力能源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兼并重组)取水许可审批公示
我局于2022年6月收到贵州德力能源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兼并重组)取水许可申请及相关材料,经组织专家对《贵州德力能源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兼并重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通过,根据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报告书》(报批稿)和专家组已出具的《关于贵州德力能源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兼并重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技术审查意见》,该项目取水申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该项目的取水许可审批进行公示。贵州德力能源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兼并重组)位于纳雍县新房乡大河坝村,设计采煤生产能力30万吨/年,配套建设装机3000kW(5x600kW)瓦斯发电厂及拟配套建设3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施工期生活取水水源为营龙煤矿矿井下裂隙水,取水口位于营龙煤矿副平硐内+1625m标高处清水仓(东经105°7′41.8″,北纬26°38′51.9″),生产用水水源取自经处理后矿井涌水。项目运行期生活饮用水源取自得勒科水库,取水地点位于新房乡大河坝村(接管口的具体位置以实际施工为准),生活非饮用水及生产用水取自经处理后的矿井涌水,标高+1600m,位置坐标为东经105°7′41″,北纬26°38′51″。项目设计运行期年总取水量22万m³(666.2m³/d),其中生活饮用水年取水量2.3万m³(70.8m³/d)、生活非饮用水年取水量3.4万m³(102.4m³/d)、生产用水年取水量16.3万m³(493m³/d)—其中采煤生产8.2万m³(249.4m³/d),瓦斯发电4万m³(120m³/d)、选煤厂用水补充用水2.1万m³(63.6m³/d)、矿井水处理站自用水2万m³(60m³/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你认为该项目涉及你的重大利益,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如公众对该项目的本行政许可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告知:
联系电话:0857-3521680
通信地址:纳雍县水务局(纳雍县居仁街道农村淘宝3号楼)
纳雍县水务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