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为认真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根据《关于报送我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备案台账资料的通知》文件精神(荆环督改指办文〔2019〕30号)的要求,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我区已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八项整改任务。拟提请销号,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2015-2017年,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虽逐年有所提高,但难以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致使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监管能力不足。
二、整改目标: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投入,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高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能力。
三、整改措施:
1.统筹各类环保资金,编制环保专项预算,支持重点重大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高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能力。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监管执法工作,成立综合执法环保中队,对接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日常监管,推进规范化建设,确保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协调。
四、整改效果:
一、关于对2015-2017 年,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虽逐年有所提高,但难以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致使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一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投入,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二是统筹各类环保资金,编制环保专项预算,支持重点重大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高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能力。2019年开发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总额达到 4098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284万元、黑臭水体污水提升泵站运营250万元、水土保持及造林2024万元、河湖渠改造540万元等;2020年开发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总额达到 4712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2566万元、黑臭水体整治及污水处理2146万元(生活污水处理785万元、河湖渠改造235万元、造林绿化500万元、农村卫生改造500万元、提升泵站运营126万元)。
二、关于对环保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与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保障履职需要,确保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协调。二是推进生态环境机构体制改革,按照省、市改革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机构及人员调整,保障经费充足。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0日-2019年7月26日(7天)。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开发区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716-8333782
联系地址:荆州开发区豉湖路58号管委会院内6号楼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