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驾驶员
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21日,我县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起诉运输服务人员夏隆涛、黄飞,并特别邀请驾校教练、学员、运输业从业人员、交警等10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
法院查明,去年10月3日6时许,被告人夏隆涛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运载18名乘客从竹坪乡集镇前往十堰市区,行驶至秦古集镇大桥前方路段时,与被告人黄飞驾驶的运载5名乘客的面包车相遇。双方因争夺客源、超车挡道等原因而心生怒恨,黄飞为报复夏隆涛,在超车后无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的情况下,多次采用故意急踩刹车别挡、行驶的线路左右摇摆呈“S”形等方式,阻碍夏隆涛驾驶的大客车正常行驶,严重威胁两车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也激怒了夏隆涛。黄飞驾车行驶至秦古镇西庄村公路时刹车减速,欲将车辆靠右停车,夏隆涛为报复黄飞,加速行驶致使车辆相撞,造成两车车内人员不同程度损伤和大客车、面包车、路灯以及居民房屋严重受损。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隆涛、黄飞驾驶营运的载客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及不特定多数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该院将庭审作为宣传教育的平台,结合庭审案件的具体事实和客观后果,对“开赌气车”的严重危害性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宣讲,发挥“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示范教育作用。(卢波 徐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