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着力四个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本网讯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社区矫正人员这类特殊人群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近三年来,我县累计接受社区矫正这类监外社区服刑人员566人,解除299人,现实有在册人员267人,并呈逐年递增的态势。县司法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单位,近年来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有效管理模式,通过着力四个强化,使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得以有效推进,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强化审前调查,确保100%的采信率。审前社会调查是法院裁定对刑事被告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罚的重要依据。县司法局从制度规范化入手,以完善的工作制度确保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依法、公正进行,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依据。一是联合行文规范程序。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下发了《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根据被告人或拟假释罪犯个人的基本情况、社会关系、心理特点等个体差异确定不同的调查重点和内容,制订有针对性的调查方案,严格做到与对象座谈、向其亲属了解、从基层单位调查、到受害人处征询四到位,出具全面、公正的《审前社会调查报告书》,确保程序规范、证据确凿、建议有力。二是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对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实施法律监督,以保证审前调查工作依法、公正进行。县社区矫正机关在向人民法院提交《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报告》的同时,将《报告》抄送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法律监督。三是严格规范交接程序。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和罪犯作出适用非监禁刑判决或裁定后,按照《湖北省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暂行规定》,及时与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凡羁押罪犯的转交必须由县人民法院和社区矫正办工作人员同时在场,当面进行人员和材料移交,以确保工作有效及时衔接。四是重点案件联合会审。在审前调查过程中,遇到被调查人员不主动配合或被调查对象在当地群众中反映不佳的,县司法局及时与案件主审法院实行联合会审,综合双方相关证据材料对社区矫正人员表现进行客观公正认定,进而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强化部门责任,确保无缝对接。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环节,必须借助部门合力才能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近年来,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三落实机制整合部门力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无缝对接,从而有效地预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发生。一是落实部门责任。按照各管一段、共办一案的原则,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既保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做到密切联系相互配合,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履职尽责,防止工作上的相互推诿或政策相互打架现象发生,确保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失控、不失管。二是落实司法所+志愿者(社区、村)+监管人模式。在全县11个乡镇成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建一支由308人组成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同时,由政府出资聘请13名社会工作者,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司法所工作人员、社会志愿者均与社区矫正人员结成了一对一帮教对子,全面实施教育、监管和帮扶。三是落实管控制度。由司法所干警、社区(村)志愿者和家属(或监护人)组成矫正帮教小组,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规范执行入矫宣告制度、按期报到制度、请销假制度等相关制度,不打折扣,不走过场,认真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并对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的表现实行台账登记,确保管控到位,不缺位、不越位。
强化管控手段,促进罪犯回归社会。近年来,县司法局不断创新工作措施和方法,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通过搭建平台、建立基地等有效途径,有力促进了非监禁刑罪犯重新回归社会。一是建立信息平台。要求全局干警学习《全国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熟练操作应用流程,按时、规范、完整录入社区矫正人员个人档案信息材料,做到 不漏一人、不掉一项。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及时更新,借助信息平台对矫正人员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建GPS通讯定位系统。根据省市推行司法e通管理模式的要求,县司法局主动争取县委政府领导支持,从今年6月起在龙舟坪城区试点,对缓刑两年以上的矫正人员通过GPS手机通讯终端实施管理,并计划通过两到三年时间在全县覆盖。三是建教育短信平台。县社区矫正办开通短信平台,每月定期向社区矫正人员以短信方式宣传法律法规、送去节日问候、加强联系沟通,不断提高其遵规守法意识和就地社会改造效果,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行动和思想动态。四是建教育管理基地。县社区矫正办积极与经济开发区联系,将清江电器公司确定为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及帮扶基地,由龙舟坪司法所组织城区社区矫正人员,不定期组织开展活动。此外,还将县看守所、县劳动就业局、县光荣院确立为全县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培训基地和公益劳动基地。
强化矫正效果,营造良好氛围。县司法局把预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促使其早日回归正常社会生活作为衡量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注重典型带动、严格日常监管、落实关爱帮扶等途径,有力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提高了帮教质量。一是开展定期走访。在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人员定期报告制的同时,县司法局要求各乡镇司法所干警将工作重心下移,每年必须对下去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入户走访,特别是重管型对象,通过定期走访慰问,强化沟通联系,适时了解就地矫正效果。二是严格分类管理。对实际生活有困难且服刑改造表现良好的,积极协调民政和乡镇党委政府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对有违法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坚决实行收监处理;对群众反映良好、社会表现突出的,适时予以嘉奖、鼓励,有立功表现的及时上报,依法给予减刑处理。三是帮教关口前移。县司法局延伸工作触角,实施关口前移,通过联合省市监狱管理部门深入社区(村组)开展走访重刑犯家属、特别家书等系列活动,主动将社区矫正工作与在押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相结合。今年9月,县司法局联合宜昌市监狱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清江之秀、美好向往主题联合帮教活动,通过组织观看《梦幻土家、魅力长阳》专题片,鼓励在押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家乡。将社区矫正关口前移,这不仅及时、有效地稳定了在押服刑人员改造情绪,也促使了监狱和地方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上的提前对接,为后期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创造更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