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一杆标尺考评乡镇财政所
本网讯(通讯员张宝菊、许娥) :为扎实开展2012年度乡镇财政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工作,县财政局结合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创建工作要求,制定考核方案,细化评分标准,“一杆标尺”考评乡镇财政所。
细化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含综合考核、业务工作、基础管理及其他工作四个方面,涵盖队伍建设、预算管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专管员制度建设、“三资”监管、惠农政策落实、以钱养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基金征缴、制度建设等21项考核项目,县财政局具体细化了62项考核内容,并分别制定了评分标准,为提升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有效保障。
制定考核办法。对照《兴山县乡镇财政所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评分表》将分别对各财政所的工作逐项进行考核,采取“日常分项考核与年终全面考核相结合”和“一听二查三走访”的考核方式对乡镇财政所年度工作进行百分制考评,确保评选透明,奖罚分明。通过考核激励人员工作热情,发挥赶超精神,提升我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庞东 编审:舒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