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2010年城镇住户调查主要数据质量评估
2010年,兴山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11903.81元,同比增长10.75%,消费性支出达到9235.68元,同比增长8.25%,收入、支出同步增加,收支构成实际合理,数据来源可信,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全县城镇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其原由:
1、样本户代表性强:全县共调查样本50户,家庭人口总数3人/户,有收入者人数2.18人/户。其中就业人口数1.96人/户,国有经济单位就业人数1.16人/户,其它经济类型单位就业人数0.38人/户,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主人数0.26人/户,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被雇人数0.10人/户,其它就业人数0.06人/户。
2、基础工作扎实、执行国家方案制度坚决:全年月均访户50人/次,积极与被调查户建立感情,加强业务记帐指导,及时反馈月资料信息,对记帐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纠正,保证源头数据的质量。
3、主要数据构成分析:
(一)收入
(1)工资性收入10448.91元,同比增长11.66%,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79.74%;
(2)经营性收入1286.19元,同比增长3.32%,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9.82%;
(3)财产性收入184.99元,同比增长41.36%,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1.41%;
(4)转移性收入1182.95元,同比增长5.24%,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9.03%;
(二)支出
(1)食品支出3549.03元,同比增长6.05%。
(2)衣着支出1427.38元,同比增长15.***%。
(3)居住支出728.53元,同比增长2.37%。
(4)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688.94元,同比增长20.63%。
(5)医疗保健支出615.99元,同比增长3.11%。
(6)交通和通讯支出1009.49元,同比增长5.22%。
(7)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805.72元,同比增长9.84%。
(8)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60元,同比增长8.80%。
4、横向比较增减幅度与劳动工资专业和贸易专业统计结果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我们确认2010年度全县的城镇居民收入、支出主要数据真实可信,符合兴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