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学习贯彻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本网讯 4月5日,市政务服务中心针对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学习。围绕《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出台背景及行政问责主要内容,重点解读9种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11种滥用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性执法的违法履职行为、6种慢作为的怠于履职行为、4种问责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为共30种问责情形。
刘连华主任结合中心实际,对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是一部惩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政府规章,具有法律性质,规格高、要求严、覆盖面广,问责方式多、问责后果影响大,全体干部要切实学习好、执行好,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规范各项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二是要注重五个结合。即要与“两学一做”活动相结合,学好守好党纪政纪;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依法行政相结合;与转变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相结合;与优化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与提高工作能力相结合; 三是要加强两个监督。即加强领导监督,领导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外部监督,建立网上投诉等监督;四是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重点防控,做到重点岗位、重点时段、重点节点、重点环节,超前布控,***防控;坚持从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入手,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坚持抓早抓小抓细,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导向,做到“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和制止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推进干部作风转变。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