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2022年六有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方案
为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在农业经营中的基础性地位,推动我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鄂农发[2019]19号)精神,按照《武汉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认定监测管理办法》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扶持政策
2022年全区培育“六有”(有合法登记注册、有适度经营规模、有规范财务管理、有先进生产技术、有稳定主导产业、有良好经营效益)示范家庭农场6家。被认定为区级“六有”示范家庭农场的,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0.5万元。申报农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对达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标准的,优先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二、创建内容
(一)规范运营管理
1、家庭农场经营者持有经开区(汉南区)户籍,以农业为主产业,其主要从业人员为家庭成员。
2、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满6个月以上;
3、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期限不得少于5年,经营面积必须达到某种产业要求的规模,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4、建立生产管理制度,有生产档案记录;
5、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有日记账或财务账簿等台账;
6、有固定的生产与管理场所;
7、悬挂家庭农场牌匾标识和基本情况简介;
8、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
9、主导产业有生产技术标准。
(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粮油类:粮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
2、瓜菜类:设施瓜菜10亩以上,露地瓜菜30亩以上;
3、水产类:一般水产养殖50亩以上,名特优水产20亩以上;
4、综合类:主产业必须达到上述某一产业面积标准。
三、申报与认定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填写武汉经开区“六有”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附表2),连同营业执照、农场主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生产档案台账、财务台账、家庭农场考评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商标、农产品认证、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等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报街主管部门。在省、市监测合格期内的家庭农场及已被认定为区级“六有”示范家庭农场的不得申报。
鼓励注册商标,加强品牌建设(二品一标认证等),执行农产品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记录和产品合格证制度;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帮困户领办家庭农场。具备以上条件的优先申报。
(二)街道审查。街道主管部门(及农场公司)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于6月30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区级评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采取现场核查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的家庭农场进行评分,按照总量控制、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评审打分从高到低提出“六有”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街道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组织有关专家与家庭农场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确保家庭农场发展质效。
(二)恪守诚信。各家庭农场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三年内各级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资格。
(三)严肃纪律。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清正廉洁,做到选定工作优质高效、风清气正。
***1:武汉经开区“六有”示范家庭农场资格认定申报表
***2:武汉经开区“六有”示范家庭农场考评表
武汉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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