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塘田埂种植罂粟农妇种植毒物被拘
农妇捡到罂粟果子后,将罂粟撒种在自己承包渔塘的田埂上,结果被警方查获。4月27日,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49岁的农妇吴某被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现年49岁的农妇吴某家住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砖瓦村,2016年年底,吴某在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街八支沟处承包了一口鱼塘。其间,吴某在八支沟野外捡到2个罂粟果子。今年2月初,吴某听说罂粟果可以治疗拉肚子、胃病及鱼病等疗效,吴某于是将2个罂粟果内的种籽撒在自家渔塘的田埂上,以此增加罂粟果治病。果然,吴某撒下的罂粟种籽长出了一片罂粟原植物。
4月27日,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常青花园派出所刑侦民警在办理一起案件时,意外发现农妇吴某在位于走马岭街八支沟附近自家渔塘田埂上种植了一片罂粟原植物,民警当即赶往现场进行查处。经民警现场清点,吴某种植罂粟原植物达506棵,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警方迅速将农妇吴某抓获归案。
经警方初步审理查明,吴某如实交待了自己在自家渔塘田埂上种植506棵罂粟原植物的违法罪事实。
据警方介绍,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警方因此提醒市民,不得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否则,将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