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西湖区检察院建两法衔接平台促司法监督
“在吗?”
“在的。”看到电脑屏幕上闪动的QQ图标,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安监局执法大队的小刘立刻回复道。
“你们刚刚录入到信息平台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我看了下,有几个问题想要了解?”QQ另一边,是东西湖区检察院“两法衔接”工作人员谭兰花。
“好的,您说。”
“案件中某公司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件中的环氧固化剂、氨基树脂是什么性质的物质?”
“我们查处的环氧固化剂、氨基树脂等物质都是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易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
“哦,好的。如果查处的对象涉及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比如毒鼠强、氰化钠等剧毒类化学品就得警惕了,可能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谭兰花向小刘解释着自己的质疑。
“好的,我会提醒执法人员注意的。”
……
2015年6月26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的谭兰花打开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查看到区安监局刚刚录入的一起对某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查处对象的性质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定性,得问清楚。”况且,谭兰花发现被安监局处罚的这家公司已是今年第二次受到行政处罚了,系统也已提示预警,于是谭兰花立即在两法衔专用QQ上与安监局的联络员取得联系,将疑惑查问清楚并提醒该局加大监管力度。
今年以来,东西湖区检察院继续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工作重点,截止今年5月,通过信息平台查阅行政执法案件58件,调阅案卷21件次,接受行政执法机关咨询30余次,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公安机关已立办案件8件。与此同时,该院也继续通过创新的QQ平台,与各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联络员保持沟通,从小事、细节上抓牢监督环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