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序号5)
省级环保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反馈意见(序号5)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意见
一些区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武汉市区级环保部门监察机构核有编制228名,实有在编人员188人,空编40名,空编占编制数17.5%。
二、整改情况
(一)加强生态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监管执法
1.按照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积极与区环保局协商,进一步整合优化区环保局所属事业设置。将区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均列入公益一类类别,明确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并结合工作需要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和职数,明确相应职责,重点加强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方面职能。
2.加强生态环保人员力量。在编制范围内,积极支持环保系统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并提供用编保障。2017年以来,在区环保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空编不足、不具备招录条件的情况下,通过选调生分配、专项选聘等方式引进2名年轻专业人才,进一步优化环保干部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
(二)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配合市委编办完成环保机构垂改工作。2019年12月蔡甸区环境保护局调整为市环境保护局派出机构,蔡甸区环境保护局编制、人员、下属事业单位同步划转。
中共蔡甸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494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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