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整改情况公示
襄城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5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襄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做好2019年我市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反馈问题5
生态环保执法力量不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倒逼作用不明显。
整改目标
充实生态环保执法力量,改善生态环保执法队伍结构,提升生态环保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理顺环境执法体系。
三、整改措施
1.采取公务员公开招录、公务员遴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措施,充实生态环保执法力量,改善执法队伍人员结构。(牵头单位:区编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2.配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理顺环境执法体系,强化属地环境执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区委编办按照上级要求逐步落实机构垂改工作,积极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关于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推进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市委编委《关于印发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派出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襄机编〔2019〕46号)已印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环保厅《关于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16]10号)文件精神,在环保体制改革期间,人员招录、调动等工作均已冻结。2019年3月襄城区环保局整体划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其公务员管理职能一并划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
根据区委编委《关于下达襄城区2017年度事业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2017年底至2018年为襄城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招聘了2名安全环保监管员,目前已到岗入职。
2.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一是按照国家(环人事﹝2016﹞21号)、省(鄂环发﹝2016﹞10号)关于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整体部署,在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监管不软的同时,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2019年7月31日挂牌成立“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完成襄阳市襄城区环境保护局的改制过渡。二是配合上级机构完成湖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人员择优划转专项工作,为省生态环境厅驻鄂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输送3名同志。三是强化基层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和环保队伍建设,2019年安排全局环境监察人员参加各种、各类专项培训,并要求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业务学习,通过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努力提升全局综合素质及执法水平。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严格按照“三线一单”准入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对列入负面清单、与生态保护红线冲突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对限制类项目进行严格审查。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 12 月13日-2019年 12月19日,共7天)向襄城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责任人:张运忠 电话:3557370
联系人:果秀莲 电话:3555197
襄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