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家园摄影大赛暨老照片征集活动公告
为了反映我市规划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爱护城市、尊重规划的自觉性,在全市形成公众关心规划、支持规划、参与规划的良好风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与城市规划协调发展,市规划局决定举办主题为“城市 规划 家园”摄影比赛活动。
一、 主办:
黄冈市规划局
二、 承办:
黄冈摄影俱乐部
黄冈摄影网
三、 大赛宗旨:
以“爱护城市,尊重规划”为主线,鼓励公众利用镜头记录我市在正确的规划引导下,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发展势态良好的新成绩,进一步激发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城乡规划的巨大热情。
四、 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提交参赛作品即获参赛资格。
五、 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须是在黄冈市拍摄的原创作品。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内容健康,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投稿作品单幅一律为10英寸照片(长边尺寸),方片、组照为8英寸,组照按一幅计,每组不超过6张,不得装裱。
3、每幅参赛作品须在照片背后写明作品标题(不超过10个字)、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作品简明文字说明。入围后,作者必须提供该作品的电子文件。
4、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所有投稿作品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作品。
6、入围及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给《湖北日报视界网》、《鄂东晚报》、《楚天声屏报》、《黄冈摄影网》等报刊、媒体。
7、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展览或制定成册,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参赛作品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
六、作品主题:
黄冈各县市区城市、乡镇及景区现状的规划建设和反映黄冈市区各个时期社会变迁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重点工程的照片以及黄冈市社会人文、城乡风貌、文化遗产、名胜古迹、园林风光、市井老巷、名店显宅、民俗风情等老照片。
七、投稿时间:
2010年7月——2010年11月16日
八、评奖及奖项设置:
1、本次大展将聘请省内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委会(组委会成员和评委不得投稿),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分类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媒体公布。并对获奖者将在2010年10月初颁发奖金和证书,在适当的时候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览。
2、奖项设置及稿酬:
特等奖作品 1幅 稿酬10000元
一等奖作品 1幅 稿酬5000元;
二等奖作品 3幅 稿酬2000元;
三等奖作品 5幅 稿酬1000元;
优秀奖作品 10幅 稿酬300元;
入围奖作品 50幅 精美纪念品。
老照片收藏 5幅 稿酬1000元
以上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九、参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黄冈市规划局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黄冈市西湖三路规划局
邮政编码:438000
电子邮箱:annn1998@21cn.com
联 系 人:梅鑫祥 张蕊 童春
联系电话:8694196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