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分局贺家土所查获两件假郎酒案件
7月中旬,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芦淞分局贺家土所执法人员会同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一同查获两起假郎酒案件。此两起案件涉案产品均为净含量为100ml的小郎酒,涉案产品数量分别为33瓶和20瓶。经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以上白酒进行现场鉴定,以上白酒鉴定结论均为非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生产,并出具了《真伪鉴定证明证书》。
两家食品经营单位的假郎酒均为业务员直接送货,当事人均未向供货商索票索证,无法追溯假郎酒源头。
截至目前,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芦淞分局已对涉案的两当事人给予了警告、没收涉案产品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措施。其中已结案一起,另一件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责任编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芦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