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让更多百姓享受改革红利
沈阳市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总体工作部署,已于3月20日正式启动。市医疗保障局在全面落实同步配套措施的基础上,通过搭建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平台,实现了对配送企业周转金使用、医疗机构回款等信息实时采集和***,确保了试点工作“保质保量保流通”。
3月20日起,沈阳市民可以在指定医疗机构以较以往更便宜的价格购买到25种中选药品。经统计,目前我市共有255家医疗机构累计采购25个中选药品总数量1492.82万(片/粒/支),采购总金额2402.74万元,中选品种采购总数量和总金额分别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总数量和总金额的94.1%和70.3%。所有配送企业全部做到12小时响应、24小时配送,并均按照中选药品1-2个月的采购使用量进行储备。同时,完成使用中选药品医疗机构检查113 家次,对3家中选药品配送企业的17个品种17批次进行了监督抽验,确保了中选药品质量。
从我市试点工作实际情况来看,试点实施效果超出了预期,中选药品的价格平均降价52%,最高降价96%,特别是***、乙肝、高血压、精神病等重大疾病患者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显著下降,让沈城百姓切切实实享受到了改革红利。同时,中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得到了相应的保障,各定点医疗机构将所有中选药品纳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并严格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根据年采购量按月分解,购入进院,确保让患者在第一时间用上质好、价廉、放心的药品。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