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初选及考核评价有关事项的通
根据《2022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公告》要求,现将2022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初选及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选
(一)初选岗位
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加初选环节,按考核评价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评价人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见***1。本次初选岗位为:
1、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A01综合管理岗位
2、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 B02企业管理岗位
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 B07投资管理岗位
(二)初选时间
2022年7月30日 上午7:00
(三)初选地点
东营市技师学院西校区图书馆(东营市运河路与东六路交叉路口以西路南,北门进入)
(四)初选形式
初选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初选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选成绩不计入考核评价成绩。
二、考核评价
(一)考核评价对象
初选岗位进入考核评价人员及其他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二)考核评价时间
2022年7月31日 上午7:00
(三)考核评价地点
东营市技师学院西校区图书馆(东营市运河路与东六路交叉路口以西路南,北门进入)
(四)考核评价形式
考核评价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评价成绩将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
三、体检
体检时间暂定于8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本人签字的《考核评价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2)(缺一不可),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初选或考核评价。考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弃权。初选岗位进入考核评价人员,届时也须携带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本人签字的《考核评价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参加考试。
(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初选或考核评价。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携带通讯工具需上缴,若发现使用手机等信息输入输出电子设备,取消考试资格;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标志饰物,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准备室;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和影响考试,违者取消初选或考核评价资格。
(三)考核评价(初选)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应聘人员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样式见***3),请应聘人员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应聘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记录考核评价前14天健康状况和填写《考核评价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二)进入考点前,应聘人员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三)应聘人员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四)请应聘人员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或有变动将通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通讯方式变动请及时告知。
联系电话:0546-8019698,8019663。
***:***1:2022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pdf
***2:考核评价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pdf
***3:2022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考核评价(初选)考生健康承诺书.pdf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