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5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计划公告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3号)和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5年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9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的《贵州省2015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贵州省2015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计划》共涉及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含电解锰)、电石、造纸、水泥、平板玻璃共8个行业,33户企业,淘汰落后产能117.3万吨、平板玻璃24万重量箱。要求在2015年9月底前全部实施关停,2015年12月底前拆除全部主体设备、生产线。
***:贵州省2015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计划企业名单(略)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