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满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满世水云轩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满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满世水云轩住宅小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鄂尔多斯市满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乌海市滨河区君正街南、和谐路西、海吉街北、滨河路东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67.3×104元
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1273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8157.12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鄂尔多斯市满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海市滨河区
联系人:许东亮
电话:0473—69858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乌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清泉街
联系方式:0473-2888912 联系人:李艳美
电子邮件:whhks@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分析、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环境空气现状及影响分析、清洁生产及节能措施分析、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鄂尔多斯市满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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