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中心深化放管服取消部分证件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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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1日发表
为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贯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部署要求,蓬溪县政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暂按以下要求执行:
1、自2019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2、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运输活动的,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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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4:07: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