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突出特色亮点,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理证明,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分类梳理了“零跑路事项”“跑一次事项”目录。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最多跑一次”事项占事项总数的95.74%。利用市县政务网络平台及省建设领域公开平台,推行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等项目的网络咨询、申报、预审;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预约服务、***服务等创新服务,2020年,一体化政务平台依申请服务事项1223项,可网办事项实现网办比率90%。
二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正有序。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切实把握政策关口,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相关单位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21类、131项事项逐一清理,未违规设立准入许可事项或限制条件,未违规设置隐形门槛,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推进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2020年共完成3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查政府合同28份,提供法律意见建议50余条,未发现有违背公平竞争、地方保护等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容。
三是完善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企业经营信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依托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站,大力倡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介入到经济建设的各个层面,开辟专项服务通道,组建法律服务微信群,推动法律服务全覆盖。2020年开展“法治体检”活动40余场次,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到企业执法情况、企业与农民工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工伤赔付情况。建立企业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发挥法律服务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
(二)全面提升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行政体系
一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印发《蓬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县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是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编制县直部门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形成职能法定、责任明确、程序清晰、问责有据的权责体系。2020年已动态调整涉及县公安局、县商务经合局、县综合执法局等8个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共83项,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相关部门对应调整责任清单,并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清理规范乡镇职权。梳理做好村“两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建立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全县各乡镇(街道)设立应急管理办,由专人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并逐步建立完善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改革,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4个领域完成机构组建、领导任命、人员转隶。通过改革进一步厘清执法单位权责,切实解决违规执法、执法扰民问题。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法律冲突、法律空白进行收集,并根据收集的情况提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执法研判机制完善建议意见。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修订完善了《蓬溪县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蓬溪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蓬溪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二是完善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贯彻《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年审、换证工作,完善重大执法备案制度,对重大具体执法行为进行事前审,启用“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专用章”,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评查力度。2020年先后组织两个批次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县16个单位的52本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与交叉评查,查找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和整改要求。同时组织全县各执法部门106名工作人员参加四川省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75名考生考试合格,过关率达70.7%。
三是开展调查,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组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深入40余家企业检查行政机关落实《促进公证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六项措施”》情况。广泛征集执法工作意见建议,把握社会群众、企业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问题,并组织开展问题承诺专项整改,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依法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四)深化服务形成合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全面加强条例宣传,并根据乡镇行政区域调整改革,对新任调解员开展2次人民调解员培训会。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020年12月,赤城司法所、蓬南派出所分别被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公安厅名命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枫桥式派出所”荣誉称号;持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疫情期间未出现重大矛盾纠纷,涉疫纠纷目前全面化解。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345”工作模式。
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县20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321个村(社区)挂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9年10月正式启用,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通过网络开展线上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打造便捷高效,业务全覆盖的服务渠道。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配套扶持政策。简化公证流程,减免各公证事项材料,通过各渠道公布各公证事项流程和所需材料,积极探索建立网上预约渠道,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努力让群众办公证最多跑一次。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发《2020年蓬溪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0年蓬溪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2020年共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1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次。开辟网络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在“书乡蓬溪”APP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专线直播活动,每期邀请相关法治业务部门负责人或专业律师作为嘉宾解读热点法律问题、现场解答网友线上提问,用新模式新形式新语言寓教于乐,打造普法宣传互联网时代的全新蓬溪样本。全年开展直播活动12期,点击率超20000余人次。
(五)提高责任担当意识,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完善依法治理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法治蓬溪的实施意见》。印发《蓬溪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明确8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召开蓬溪县府院联席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会议,专题研究府院联席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狠抓“关键少数”。2020年,县委常委会议会前学法7场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4场次,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会前学法500余次;全面开展专项督察2轮,对全县20个乡镇(街道)、36个部门和部分企业进行全面督察。
二是加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按照我县对政府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管理规定,严把合法性审查关,防范法律风险,并相应的做好材料编号备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蓬溪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县按照《蓬溪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要求,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关,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内容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清理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2020年共计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完成备案1件;开展民法典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1次,清理出民法典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六)规范复议案件办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
一是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20年我县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受理8件。其中县政府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件,受理6件,并承办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县公安局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件,受理2件。受理的8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复议维持2件、撤销2件、驳回复议申请2件、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1件,1件正在审理中。经行政复议后,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1件,后申请人自愿撤诉,行政复议决定正确率达100%,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实现行政权力救济、落实行政层级监督的重要作用。
二是行政复议坚持有错必纠原则。我县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严把事实调查关、法律适用关、程序审查关,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通过行政复议促进公正执法,切实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2020年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后共确认违法并撤销1件,行政复议纠错率为12.5%。
(七)深化律师权益保障,有效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一是注重落实上级规定。严格执行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及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相关文件,切实保障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知情权、申请权和阅卷、质证、辩论等执业权利,依法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是增进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支持律师调查取证工作。2020年疫情期间,在县看守所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分别安装视频电话,采取视频电话会见的模式使双方正常交流,保障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的基本权利。
三是优化法律服务市场。加强我县法律从业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上级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要求,加强对律所和律师执业的考核。深入排查部分违规法律咨询机构以及部分公民违规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现象,持续整顿市场乱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较淡薄,对依法行政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动具体工作、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靠主观、靠经验作决断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法治观念树立不牢。
(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深化。少数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协作配合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日常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和执法效能的提升。部分部门执法队伍人员配备不齐,执法培训的长期性、系统性和针对性还不够。
(三)部分单位对行政复议案件重视程度不高。部分单位主要领导对行政复议案件重视不够,主要请律师着手解决,没有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四)律师调查取证程序难。律师代理案件后,部分部门以法院未立案、内部规定、无配合义务、承办人不在等理由阻碍、拒绝律师调查,导致律师调查取证困难。同时律师会见效率不高,县看守所目前只设有一个律师会见室,随着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深入推进,律师需会见当事人的时间及次数增多,目前看守所硬件条件已无法满足工作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动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制约公权力、降低法律风险、维护法治环境、优化行政决策、配合法治宣传等多个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推动力量。
(二)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调整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工作指引,形成“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完整体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案件执法活动有关信息,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减少行政执法争议。
(三)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文件要求,从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出发,发挥好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逐步深化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全面开展评估部署。对全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蓬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绩效考核方案,优化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及时研究谋划制定下一个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