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源街举办新噪声法专题培训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根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对恼人的夜间施工噪声、机动车轰鸣疾驶噪声、娱乐健身音响音量大、邻居宠物噪声扰民等问题,法律都作出了相应规定,还静于民,守护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6月14日下午,南源街道执法办举办新《噪声法》专题培训会,执法人员、社建办、辖区内在建工地、小额工程、水务工程等6家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
培训会上由南源街道执法一分队队长进行专题授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了解读,对该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与深度、监管体制、部门职责和权限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针对新《噪声法》主要变化及亮点,从行政执法角度对生态环境部门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要求进行了分析讲解,特别强调新《噪声法》于2022年6月5日正式实施,其中“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和“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为今后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同时对参训同志提出的疑问进行现场解答。
通过本次培训,施工单位参训人员认真学习《噪声法》,仔细研读法律条文,深刻领会立法理念,准确理解和把握《噪声法》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噪声污染防治氛围,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