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熊殊玉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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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8日发表
福建兴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熊殊玉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一案,肇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于2022年05月31日依法作出了〔2022〕61127号《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本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前往肇庆市鼎湖区罗隐大道14号劳动保障大楼2楼社会保险股领取熊殊玉《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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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3:16: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