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中介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开展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中介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二)主要内容
根据《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苏发改规发〔2020〕3号)和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要求,对列入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的6个项目开展综合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效果评价、项目目标评价、项目建设的经验或者教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等。通过对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其概算文件以及其他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评价分析,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并反馈到项目参与各方,形成良性项目决策机制。
(三)经费预算
经费总额不超过18万元,包含可能发生的项目后评价资料印制费、专家评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咨询机构,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二)申报要求
1. 中介服务机构应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组建满足专业评价要求的工作组并明确负责人,按照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和市发改委的委托要求,根据评价方法、工作流程、质量保证要求和执业行为规范,独立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后评价任务。
2. 工作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资格。工作组负责人必须是后评价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不得挂名。
3. 工作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后评价任务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4. 参加过项目前期工作和与项目建设实施等工作有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承担该项目的后评价任务。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1年10月19日—10月25日。
(二)资料报送
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如实填写《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申请书文本须于2021年10月25日18:00前邮寄或送达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督导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遴选
报名单位达到3家或以上,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项目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和择优遴选。未达3家单位申报,委托单位将按规定另行处理。
(四)知识产权
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五)完成时限
承办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协议书,正式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事宜。承办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
(六)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A座18楼18110室,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督导处
邮编:210019
电话:(025)687896***
电子邮箱:pingduchu@njnet.gov.cn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项目申请书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