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0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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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30日发表
2021年10月27日我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八条之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960216
联系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环评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表 | 1 | 新增年产104.4吨伤乐气雾剂技术改造项目.pdf | 泰州市高港区通江东路2号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7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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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1:52:3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