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项举措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监管
随着济南疫情防控形势日渐严峻,3月30日以来,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和商品价格稳定有序,市中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出击,主动站位,有力打击借疫情之机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全面管控、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迅速反应,广泛提醒告诫
随着菜价上涨引发的投诉增多,我局面向全区市场、超市和有关市场主体主动发布提醒,制定了《关于对蔬菜米面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行为进行监管的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在销售商品过程中,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维护公众利益,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实价,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问题发生,做到价实货真。截至4月1日,通过微信监管群、面对面发放等形式,提醒告诫业户达1400余户。
二、集中力量,开展现场检查
结合投诉举报办理,对涉及超市开展现场检查,对比3月30日之前,发现菜价确实有上涨情况,通过调取查阅进货单据及销售单据,纵向对比价格是否有上涨过高、横向比较价格波动情况与市场普遍波动情况。经现场检查及研判进销货单据,未发现价格上涨过高、囤积居奇的违法行为。截至4月1日下午,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次,检查业户160余户,配合发改部门调研商超1家。
三、及时调度,把握价格动向
以辖区监管所为单位,每日调度当日价格执法情况,调度检查人数、检查家次、受理及办结投诉举报等,并将调度情况上报市市场监管局。截至4月1日,蔬菜价格已明显回落。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加强与区直部门的联系沟通,在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认定方面形成合力,确保对哄抬物价行为依法实施精准打击。引导有关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增强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尤其在价格秩序和上市商品质量方面,强化经营自律,配合好商务等部门积极组织货源,引导辖区市民科学、理性消费,防止因抢购导致的价格上涨。同时,持续推进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发现违法行为,迅速出击,对顶风而上、屡教不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快速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撰稿人:唐婷;审稿人:李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