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季度乐从镇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质效提升评比结果公示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质效提升评估方案的通知》(顺府办发〔2017〕49号)有关规定,为促进企业统计工作质效提升,每季度对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管理、统计报表和资料管理、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法制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评比。经过企业自查、镇统计档案组以及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复核,2017年第一季度共评出A类企业58家,B类企业86家,C类企业70家,现将评比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被评对象的资格条件以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镇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我镇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由2017年8月28日起至9月1日止
受理单位:乐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统计档案组
受理地址:乐从镇新马路A5号四楼404室
邮编:528315
联系电话:28331179,传真电话:28333076
乐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2017年第一季度乐从镇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质效提升评比结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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