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2011年度逾期未年检企业逾期未验照个体工商户和逾期未提交年度报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限期补办公告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我局办理2011年度年检、验照或提交年度报告手续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了《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曾于2012年9月13日通过邮寄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在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基层分局公告栏、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信息网及《珠江商报》刊登限期接受年检、验照及提交年度报告公告,但截至2012年10月17日,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仍未接受年检、验照或提交年度报告。我局现将名单予以公告,限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所在地的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基层分局办理有关手续。对逾期不办者,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登记证)。
我局将相关名单公布于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分局注册大厅公告栏及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信息网(http://scaj.shunde.gov.cn/),请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自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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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2011年度逾期未年检企业、逾期未验照个体工商户和逾期未提交年度报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