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全县养殖户的一封信
当前正值春季,气温逐渐上升,病原微生物进入繁殖期,各类动物疫病亦随之高发,全县养殖户们要抓好动物疫病防控,请牢记以下五点:
一、购买“带证”动物。养殖场户应购买有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并核验实际入场的动物数量、牲畜耳标等与检疫证明所载内容是否一致,同时向当地畜牧水产站报检。
二、做好清洗消毒。按照先清扫后消毒的原则,在对空气、墙面、地面、设施设备、器具、工作服、车辆等场内所有物品表面污物彻底清洗后进行消毒。没有易燃物的墙面、地面、护栏、器具等推荐使用火焰消毒法,也可根据消毒对象的实际情况使用熏蒸、喷雾、擦拭、煮沸或浸泡消毒。车辆上随车配备和携带的物品可紫外消毒。喷雾消毒、煮沸消毒的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紫外消毒的有效距离不超过2米,时间30-60分钟。消毒剂可选择含氯类、含溴类、过氧化物类、醛类和含碘类等,具体可参照《关于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做好消毒剂选择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19〕735号)实行。
三、强化生物安全。养殖场户要加强生物安全防控,注重人员管控,人员入场3天前不去农贸市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等高风险场所,入场前要严格经过淋浴、更衣等程序。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场 ,确需进入的,需彻底清洗、消毒、烘干,并对车辆所经道路进行彻底消毒。严格进场物资管控,分类采用熏蒸、消毒剂浸泡、烘干等方法进行消毒。
四、正确使用疫苗。选择安全、免疫效果好的疫苗,杜绝假疫苗,特别是非洲猪瘟假疫苗。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按免疫程序接种。注意疫苗保存方法,保证疫苗转运的温度能满足保存条件,避免疫苗变质。接种前要严格检查使用的疫苗,凡是物理性状发生变化,包装瓶破损、有异物、污染的疫苗,一律不能使用。
五、严格疫情报告。养殖场户发现患病动物或者动物异常死亡的,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水产站报告。镇畜牧水产站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场开展流调、采样工作,养殖场户应配合畜牧水产站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