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监察委员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苏宇的提请,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通过,任命:
肖 虹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志恩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吴荣华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吕世红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黎业旺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乐永光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