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三水乐南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山石油分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平分局拟对广东佛山三水乐南加油站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源路5号(地理坐标为北纬23°15′31.32″,东经113°0′39.26″),占地面积2023.5平方米,营业面积590.2平方米;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建有一座加油棚、配套结算和商品零售中心、办公楼、宿舍楼;包括4个加油罐,其中2个30m3的埋地汽油储罐、1个40m3埋地汽油储罐和1个40m3的埋地柴油储罐;4台四***加油机。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我局于2012年9月12日审批了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在卸油、储油和加油机设置了油气回收系统。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
项目噪声主要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落实了相关隔音减噪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监测结果
建设项目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气液比和液阻均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标准要求。以上监测结果详见广东金方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T201405-001);
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监测结果详见谱尼测试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I061****0106B)。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及建议
(一)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乱倾倒。
(四)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避免噪声、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五)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平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 真:0757-8765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