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的公告
许锦丽:
我局于2018年7月6日收到你的举报,反映佛山市燊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广告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法律法规。
接到举报后,我局对你举报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调查发现本次举报属实,我局已对佛山市燊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9年1月28日结案,已对该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市监处字〔2019〕1-5号)。如需了解相关信息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gdgd.gov.cn)查阅。另外,根据《广告法》的规定,你所投诉的范围不属于奖励范围,因此我局决定不予奖励。因我局根据你所提供的地址邮寄处理结果被原路退回,我局无法将相关处理情况告知邮寄给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市监投举复〔2019〕65号。
特此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书 (三市监投举复〔2019〕6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