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三水区产学研工作采购服务招标的公告
关于2016年度三水区产学研工作
采购服务招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搭建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间的交流平台和信息沟通,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的产学研合作,我局拟公开征集、选取符合条件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组织开展2016年度三水区产学研工作采购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三、资质要求
1.选聘对象必须具备经济、科技等专业人员10人以上,与不少于10家的第三方研发(服务)机构、国内科研院校已经建立合作互通关系。了解熟悉三水区科技型企业情况。
2.选聘对象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授权书)申请参加。
3.选聘对象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选聘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工作(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为2016年10月到2017年9月。承接2016年度三水区产学研工作必须完成以下服务内容:
(一)制定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科技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计划,完成工作的指标要求具体包括:
1.走访区内5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开展产学研需求调研,形成企业产学研需求情况表。
2.结合企业需求和科研院校技术、人才等优势资源要素,建立企业与科研院校的信息联系沟通机制。
3.全年组织不少于8次的企业与科研院校的直接沟通交流、对接活动,包括组织区内的对接会,组织专家到企业现场、企业到院校实地对接等,其中组织不少于2次的拜访国内科研院校的技术对接交流活动,并对相关活动行程情况简介或汇报。重点要求组织开展我区企业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的专题对接活动。
4.牵线沟通促成企业和科研院校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少于5项,成功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形成情况简介。协助不少于5家已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5.协助完成当年相关科技统计报表。形成本年度三水区产学研工作情况报告。
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的时间、方式、人员、费用安排等必须在工作方案中明确。
(二)形成相关书面报告材料。
1.对整个工作过程及结果形成报告,列明费用使用明细。必要时要根据区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经费使用绩效报告。
2.以上相关报告必须提供原件一式3份给区经科局。
五、筛选办法
区经科局根据选聘对象提供的详细服务方案、项目报价表、已有业务案例、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选机构。在同等条件下,满足下列条件的对象优先中选:
1.入选2016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名单的应聘对象优先;
2.指导性价格。本项目采购费用不超过15万元。同等条件下,项目报价低者优先。
中选对象须与三水区经科局签订合作协议。
六、报名事宜
(一)申报材料需包括但不限于:
1.详细服务内容的计划(方案)书;
2.项目报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申报单位简介;
5.相关资质、业绩案例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纸质文本1式三份及电子版(为工作方便,提交的纸质件一律不退回,请自行留存),所有材料请自行密封。
(二)提交时间:2016年10月24日- 11月4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区经科局204室科技管理科。
(三)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757-87755936,电子邮箱:ss87721942@163.com。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