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奇润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奇润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联系电话:0757-87563090 传 真:0757-87566001 电子邮箱:bnhuanbao@foxmail.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佛山市奇润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佛山市奇润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汇金工业园汇盈路7号 环评机构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汇金工业园汇盈路7号(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3.054197°,东经112.854043°),总投资1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0万元,占地面积35228.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741.17平方米,预计年产智能医药设备1500套、拖挂房车2000辆、定制钣金(烤炉、机箱、机柜)50000套、浮简船3000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管理,控制扬尘,合理处理施工期污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各时段标准值。 (二)项目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白坭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前处理清洗废水、除漆雾废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珠三角新建项目)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严格值后排入白坭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项目喷粉固化工序、喷漆、烤漆工序及压板工序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第II时段标准限值(其中总VOCs执行烘干室排放标准)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封边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固化炉、前处理清洗烘干炉、大烤炉燃用天然气,烤漆房使用电能,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标准;备用发电机尾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漆雾、喷粉粉尘、腻子打磨、木料切割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焊接烟尘、机加工粉尘等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柠檬酸酸雾须经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四)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确保项目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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