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汉臣塑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汉臣塑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汉臣塑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汉臣塑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蓬江路273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汉臣塑胶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蓬江路273号,环评审批规模为年产环保PVC薄膜2万吨、PVC运动地板3000万米项目。为提高产品品质,在保持产能不变情况下,汉臣公司拟在发泡生产线上增加背印工序,增加3台背印机,在产品背后印刷上单色商标,其余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均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技改前后生活污水排放量不变。②背印工序产生的废气VOCs收集后经15米高G9排气筒排放。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废外卖回收利用。 |
2019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