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隆湾家园商住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富隆湾家园商住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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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富隆湾家园商住楼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银豪房地产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以北、荷香路以西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富隆湾家园商住楼项目由佛山市银豪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以北、荷香路以西。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3567.59 m2,总建筑面积102951.29 m2。项目拟建设1栋商务楼,5栋高层商住楼以及1栋商铺,共560户。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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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②厨房使用天然气为燃料,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备用发电机使用普通柴油为燃料,燃料废气由预留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临时垃圾收集点须定时清理,并做好消毒;公厕采取定期消毒、除臭、清洗等防治措施,有效的减少产生的异味气体的产生,并安装排风扇,加强公厕的通排风,减少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④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⑤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的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车辆、设备的冲洗水排入污水管道进入一污处理;严格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期粉尘、废气等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满足要求。 |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