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新建一栋六层教学楼,总建筑面积约5602.2平方米;拆除教学楼A及附属平房,新建风雨运动场;完善校园内道路广场、市政绿化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约为2536.65万元。 项目要求:根据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承担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第二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代理相关业务,负责完成招标备案,编写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编制项目主要合同条款,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如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协调处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或投诉,协助合同的签订、合同签订后完成在相关平台及网站上的公开备案工作等招标投标全过程服务的相关工作。同时提供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包含工程设计阶段、预算编制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等所需造价管理咨询的服务)。分别出具建设前期、建设期间和竣工报告以及管理建议书等。负责设计与施工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及施工合同价款的变更及索赔费用的计算审核;负责审核项目招标清单;负责工程进度款计量与审核;负责工程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的审核;提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服务;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监控与服务;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以及其他涉及造价控制的内容。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通过区财政审核后三个月。 发包方式:以评审定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合同价:251960.54元。本合同价格含税,固定总价包干。 支付方式:签订施工合同且完成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后支付合同价的30%;建筑主体结构封顶且基础部分的施工过程结算通过区财政审核后支付合同价30%;全部工程完工并通过初检且主体封顶部分的施工过程结算通过区财政审核后支付合同价的2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通过审核一年内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注册地为佛山市辖区内,且企业营业范围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的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的造价专业人员1名。招标代理服务人员不少于3个。(上述所有拟派人员需留驻高明提供及时便利的服务); 5、在高明区内设有驻点,常驻办公人员不少于6个。 注:本项目所有拟派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6、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诚信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 (2)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5)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7日- 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一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原件核对); 3、投标人需提供拟派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人员需提供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拟派人员近六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缴纳社保的证明(须提供原件核对); 4、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发布的最新考核结论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等(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5、办公场所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常驻人员名单、身份证及近六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原件核对); 6、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7、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 (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如报名资料复印件模糊不清均不接受报名; (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评审时间:2022年5月23日上午9:00 (不准时到场参加评审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评审地点: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楼会议室。 评审资料提交说明:详见评审文件。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中合同条款,评审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