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及产生办法的公告
主动公开
关于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
保管服务收费听证会参加人名额
及产生办法的公告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府办〔2017〕104号)文件和区公资办《关于审定高明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函》,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拟于2018年9月下旬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召开高明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听证会,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员25名,其中消费者11名(含低收入阶层1人)、经营者2名、政府职能部门4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消费者委员会1名、社会团体1名、专家学者2名、利益相关方2名。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媒体记者席。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与会采访新闻媒体的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共11名。其中,1名为低收入阶层人员,委托居委会推荐产生;其余10名通过消费者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名额规定,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不够名额规定,由居委会推荐产生。
(二)经营者、政府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委员会、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由相关单位或组织推荐并由我局聘请。
(三)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或由其他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
(四)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我局邀请,请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于9月14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告知我局。
五、听证会参加人与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
1.高明区常住人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3.对经济、价格及停车收费运营情况有一定了解,能够真实客观发表意见和建议;
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5.愿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召开听证会公告中,将公布全体参加人的姓名、性别、电话等个人信息)。
(二)旁听人员
年龄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一定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或旁听人员的,按照下列要求和途径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8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请《高明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听证会参加人(消费者)报名表》、《高明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于2018年8月1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收费价格管理科报名。
(三)报名地点: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收费价格管理科。
联系人:刘家杰,联系电话:88829242、88669082,传真:88829242。
七、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前来报名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按申请表格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个人信息。
受单位委托或者被推荐成为听证会参加人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委托函或者推荐函。推荐的单位或者组织,出具推荐函之前应当对被推荐人的相关身份信息进行核实。
八、其他说明
本次听证会召开前15日,我局将向社会公布全体听证会参加人员的名单,以及听证方案,并将听证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
特此公告。
***:1.高明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听证会参加人(消费者)报名表
2.佛山市高明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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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明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听证会参加人(消费者)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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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山市高明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