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富大道第二期扩建工程配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J2014073
1.招标条件
荷富大道第二期扩建工程配电工程设计 以明发改资【2008】19号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荷富大道第二期扩建工程配电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荷富大道第二期扩建工程配电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西侧
2.3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荷富大道西侧,设置路灯照明地埋箱变,投资规模约790万元。
2.4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设计周期时间内提交所有成果(含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其中:方案、初设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时间不纳入设计周期计算内。如每超期1天罚款合同价的1%。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测量、施工现场服务、工程概、预算编制等工作。
2.6承包方式:设计总承包。
2.7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行业规范要求,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及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已通过广东南方电网公司诚信备案审核备案登记,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程【2010】376号文 (须标出报名单位名称);
4.2.3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4.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专业或电气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4.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其他人员可在中标后分别办理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及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的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作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4月至2014年9月)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技术咨询电话:0757-83280199。
5.2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9日9时00分起至2014年10月14日17时00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0.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即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内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佛山市高明区跃华路128号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金源街八号国贸大厦2楼 | |
邮 编: | 528500 | 邮 编: | 528000 | |
联 系 人: | 梁工 | 联 系 人: | 阮工 | |
电 话: | 0757-88236038 | 电 话: | 139****8831 | |
传 真: | 传 真: | 0757-83806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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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富大道二期配电设计项目示意图.pdf
荷富大道第二期扩建工程配电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定稿).pdf
(打印稿)荷富大道第二期扩建工程配电工程设计招标文件(资管办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