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
高明召开“12·8”高空作业坠落事故现场警示会
佛山日报讯 记者刘嶒:昨日,高明区召开了“12·8”高空作业坠落事故现场警示会,要求各方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
10月8日上午,荷城某建材公司员工张某等6名作业人员,在荷城街道某企业3号仓库屋面进行铺瓦作业时,张某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区委常委、副区长管雪强调,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在生产经营中切实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坚决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生产放在第二位,决不能为求生产而罔顾安全;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及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各风险点进行认真排查,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层层导压力;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履职尽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我们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管雪说,高明区目前正在起草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举报安全隐患最高可奖励30万元。
会后,管雪带队组成检查小组,随机抽查了佛山市高明吉田气体有限公司、中石化广东佛山高明富力加油站及佛山市高明嘉和涂料有限公司,暂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