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窑炉烟气治理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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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设施、装置验收予以公示,期限为7日。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请电:88988663,联系人:杨生,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地址 | 主营范围 | 三同时内容 | 验收公示日期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窑炉烟气治理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 明环审[2015]157号 | 2015.11.26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 | C3545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N7722大气污染治理 |
废水、废气、噪声 |
2015年 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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