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安委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高明区安委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市委市府办转来省委、省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委办发电〔2015〕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深刻吸取前段时间我省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狠抓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和各项工作落实,并加强企业检维修作业和停产复产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值守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请将落实通知的有关情况工作总结于2015年3月5日前通过OA平台上报至区安委办。
(联系人:谭斌,联系电话:88222929)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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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佛机收明1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