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长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亨居民小组商住楼厂房出租(第二次)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长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亨居民小组商住楼、厂房出租(第二次)
招标公告
(HCN2016—087)
高明区荷城街道长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亨居民小组商住楼、厂房出租项目定于2016年7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标室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居民小组集体商住楼、厂房共约2592.5平方米,分别为:
①坑口工业区1号厂房260平方米;②坑口工业区2号厂房310平方米;
③坑口工业区3号厂房340平方米;④坑口工业区4号厂房450平方米;
5文明路西新亨厂房340平方米; ⑥新亨村1号商住楼二楼227.5平方米;
⑦黄翁山边1号厂房137平方米;⑧新亨村3号商住楼二楼528平方米;
2. 标的物所在位置:荷城街道文明路新亨村辖区内;
3. 合同年限:①号标的至⑦号标的为3年;⑧号标的为3-5年;
4. 交易底价:①坑口工业区1号厂房8元/平方米/月, ②坑口工业区2号厂房8元/平方米/月,
③坑口工业区3号厂房8元/平方米/月,④坑口工业区4号厂房8元/平方米/月,
5文明路西新亨厂房11元/平方米/月,6新亨村1号商住楼二楼14元/平方米/月;
7黄翁山边1号厂房9元/平方米/月;8新亨村3号商住楼二楼15元/平方米/月;
5.递增情况:⑦号标的不设递增,除⑦号标的外的所有标的均为每年递增5%;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2000元/标的;
8. 履约保证金:标的物的3个月租金;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的商住楼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约),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我中心仅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投标交易,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成交确认书后五天内未与商住楼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商住楼出租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商住楼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9:30—10:00, 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3楼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3.需提交的资料:
(1)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竞投的,须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对照并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2)以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
所有标的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2000元正,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6年7月12日上午10时正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标室正式开始。开标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3楼。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的盖公章和签名,自然人的签名和按指模)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八、联系方式
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882***88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3楼
招标人:长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亨居民小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02850223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