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淞湛金属有限公司车间5车间6与研发车间一研发车间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证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412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淞湛金属有限公司车间5、车间6与研发车间一、研发车间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证公示的通告
兹有佛山市高明淞湛金属有限公司申请对车间5、车间6与研发车间一、研发车间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证。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对该申请事项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淞湛金属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淞湛金属有限公司车间5、车间6与研发车间一、研发车间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证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107号
四、申报类型:工程证变更登记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佛山市高明淞湛金属有限公司车间5、车间6(证号:建字第440****0160005号)与研发车间一、研发车间二(证号:建字第440****0160004号)合并为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重新发证时上述旧证同时注销。(合并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待公示完毕后没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再确定。)
六、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13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http://fzjhj.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fszsp@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20162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