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出事帮人顶包提供假证被拘10日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袁武报道:近日,高明一男子醉驾发生车辆翻侧事故,为得到保险赔偿并逃避处罚,让同村兄弟“顶包”。结果,驾驶人伍某东因肇事逃逸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并被追究醉驾刑事责任。顶包者伍某雄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
事发当天凌晨,明城镇罗林村路段发生一宗小轿车翻侧的单方事故。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发现一辆小轿车翻侧在路旁的田地中,车上两名男子均未受伤。
随后,民警对2人进行询问。其中,伍某雄自称是驾驶员,其因驾驶不慎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而满身酒气、醉态明显的伍某东则自称是乘客。民警当即对2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伍某雄并没有喝酒,只有伍某东体内酒精含量较高。
民警继续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在调查中发现了疑点。对于车辆何时从何地出发、什么时段途经某一地点等细节问题,自称驾驶员的伍某雄含糊其辞。民警于是调取了案发时段卡口监控拍摄的照片,发现汽车驾驶员并非伍某雄,且车上只有一人。
随后,民警对伍某雄、伍某东进行法制教育,说明提供虚假证明以骗取保险公司车辆维修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两人终于道出了真相。
原来,事发当晚,伍某东与亲友在明城镇吃饭喝酒后,独自驾车返回家中。在途经明城镇明云线罗林村路段时,车辆因轮胎爆裂失控,掉落路边农田并发生侧翻。伍某东顿时慌了神,联想到自己醉驾可能被处罚,又为了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于是打电话让同村兄弟伍某雄冒认驾驶员。而伍某雄认为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出于感情,便答应了伍某东的要求。
最终,伍某东因肇事逃逸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此外,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10.2mg/100ml,公安机关将对其涉嫌醉酒驾驶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伍某雄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
明城派出所交警中队办案民警黄卫东分析,当事人认为案发路段较为偏僻,没有目击者,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但实际上,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调查过程十分缜密,民警会前后对比当事人的回答内容,说谎者往往难以对细节自圆其说。其次,安装在道路上的监控***以及目击者也可以提供证据。因此,他提醒当事人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提供真实可靠的证言,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错上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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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伍某雄因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谎称自己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影响了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因此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