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蓝维锋同志任职的通知
主动公开
明府字〔2017〕28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蓝维锋同志
任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蓝维锋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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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上级驻高明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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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三科 2017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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