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社区(虎榜三眼桥)河涌堤岸整治提升工程补充(答疑)文件(1)
致各投标单位:
本补充(答疑)文件(1) 为河东社区(虎榜-三眼桥)河涌堤岸整治提升工程的补充(答疑)说明,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修改涉及的内容相应修改。
一、答疑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2.2.4(2)3.企业获得表彰情况,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开标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奖项或表彰颁发时间为准),获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建设工程行业协会评定为绿色节能环保施工示范单位的,得5分。
请问:据了解,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见颁发这个证书。由建设工程行业协会评定为绿色节能环保施工示范单位的就只有佛山市顺德区市政建设工程协会今年评选的8家单位,佛山市市政公用事业协会、佛山市建筑业企业、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等都没有这个表彰的颁布。这样设置是否有限制其他投标单位加分的嫌疑?是否为特定的投标单位设定条件?为了公平公正,是否应该将获“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建设工程行业协会评定为绿色节能环保施工示范单位的,得5分。”更改为:获“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评定为绿色节能环保施工示范单位的,得5分”。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2.2.4(2)3.企业获得表彰情况修改为:
二、其他说明:
1、本招标变更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河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代理单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