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太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体验收)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和报告书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7-04-12至2017-04-18。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邮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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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太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体验收)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和报告书项目 |
建设地点 | 南海区九江镇璜矶大道西侧金泉湾D座2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太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佛山市中环环境检测中心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太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璜矶大道西侧金泉湾D座2号厂房,我局于2015年1月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南环综函〔2015〕6号)。项目占地6000平方米,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年加工不锈钢卷板8万吨。项目现有设备总规模为:精密压延机3台、退火炉4台、吊车2台、液氨分解装置2台、冷却塔2台。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二)废气项目轧机配套油雾回收净化处理设施,经验收监测,达到审批要求,经现场检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三)噪声项目落实了隔音降噪工作,噪声得到一定的削减。(四)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有关规定综合利用处理和处置,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沸石分子筛吸附剂和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