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九江酒厂有限公司(总体验收)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和报告书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6-03-21至2016-03-2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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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广东省九江酒厂有限公司(总体验收)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和报告书项目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口工业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九江酒厂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南海区九江镇沙口工业区,占地100000平方米,总投资99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0万元,主要产品年产量:豉香型白酒5万吨、滴珠糯米酒200吨、食用液体二氧化碳5500立方米。项目现有设备总规模为:900立方米/小时水处理系统1套、煮饭机10台、55立方米发酵罐160只、12立方米蒸馏系统10套、包装生产线12条、二氧化碳回收系统1套、25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系统1套、20吨/小时燃煤锅炉1台、储酒容器200只。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一)废水 1、项目生产废水配套一套废水处理设施,由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采用厌氧+好氧工艺,设计最大处理能力为250立方米/日;于2003年10月通过环保验收(详见南环验函〔2003〕149号);经现场检查,废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 2、冲灰水经沉淀隔渣中和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二)废气项目1台20吨/小时燃煤锅炉废气配套的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由中山市紫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和杭州三和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设计处理能力为6.5万立方米/小时,采用湿式脱硫除尘+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销(SNCR)处理工艺;经验收监测,达到审批要求;经现场检查,废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三)噪声项目落实了隔音降噪工作,噪声得到一定的削减。(四)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有关规定综合利用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