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医院分院设计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桂城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南海区桂城街道,用地面积 3436.51㎡。包括土建、装修、市政配套、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1亿元。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交进行深化设计后的方案成果;
(2)深化设计的方案成果通过评审后3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及地质勘查报告;
(3)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 30 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蓝图8份、CAD(可编辑)及PDF格式文件、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以进行施工图审核。
(4)施工图审核完成后 5 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修编蓝图25份、施工图预算、CAD(可编辑)、PDF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
(5)本项目设计总工期为75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评标公示结束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2.4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本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测量、物探)、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室内装修、绿色建筑设计(包含咨询)、海绵城市、结构、智能化(电视、电话、网络、广播、监控)、给排水(排水作全面考虑,包括空调排水、高压给水和低压给水等)、热水供应系统、消防、防雷、通风空调(防排烟)、幕墙及门窗(幕墙需达到详细施工图深度)、供配电(不包括高压供电及高压电房的供电设计,低压供电部分的设计须满足并通过南海区供电主管部门的审查)、电梯、围墙、大门等专业设计;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含污水处理系统)、园林景观、照明、综合管线(需包括建筑室内外布线统筹)、供氧中心等相关设计,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
(2)完成工程规划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人防、消防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工作。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缴纳的相关规费由招标人承担,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招标人的要求,必须派出总协调技术人员1名及常驻工地的设计人员1名,解决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的勘察设计深度均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核发的《规划条件》及附图的要求执行,工程勘察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均须符合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2)各阶段设计要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满足建筑的功能和环保要求,要求功能分区明确、空间布局合理并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市政规划等要求;
(3)区域内基础设施(水、电、通讯、道路、停车场地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用户的需要,做到环境优美、人性化、安全设施齐备;
(4)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信息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页打印件需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4.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项目负责人曾经负责过至少1项总投资金额为11000万元或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60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设计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附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信息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分项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分项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建筑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结构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结构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给排水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④电气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⑤暖通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项目分项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信息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分项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备注:拟派的4.4-4.5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4.6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总投资金额为11000万元或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60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设计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附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光盘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光盘等资料,并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4450***********56;③收款人开户行:农行佛山南海桂江支行;④款项来源:桂城医院设计招标文件费;⑤缴费金额:300元 (售后不退)。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一样。购买招标文件、领取光盘时间: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8日下午17 时00分(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5.2 报名时间:2018年 5 月 2 日9时00分起至2018年 5 月 8 日17 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投标人未出示购买招标文件款项银行凭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人员相关证书、社保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款项银行凭证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核查。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了勘察部分,如投标人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级)资质的,须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并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前提供勘察分包意向书并附拟分包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网页打印件)。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 话:177****833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6361691
传 真:0757-86368680
2018年5月2日